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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期,宝坻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肇逃者是一名年仅11岁的骑车学生。为保障中小学生秋冬季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宝坻交警加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交通事故。
9月24日19时35分许,65岁的宝坻村民张大娘沿后六口乡村公路自东向西步行时,被一辆迎面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头部等多处重伤,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逃逸。接到报警的宝坻支队事故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但未发现任何痕迹物证。经走访现场目击证人获悉,事发时张大娘对面行驶来四、五辆自行车,其中一辆将其撞倒。目击证人到张大娘家中报信过程中,肇事者逃逸。证人只看到撞人的是个少年,由于天黑又没有路灯,没能观察到肇事者的体貌特征。
交警勘验发现,事故现场道路西侧即后六口村西头村民活动广场装有摄像设施。经过认真比对检索,交警发现事发当晚18时45分,有几名少年在广场上活动,肇事少年应为几名少年中的一名。交警根据确定的其中3名少年体貌特征,到事发地临近村庄找到村民逐一辨认,最终将撞伤张大娘的11岁肇事逃逸少年找到。面对交警的询问,这名少年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事发时他正和同学一起骑行在放学回家路上。虽然事故已过将近一个月,至今张大娘的伤情仍然较重,已经做了开颅手术。
因肇事少年不满16周岁,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法律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予刑事处罚。针对肇事少年的莽撞行为,宝坻交警对其本人和家长都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少年的父母也表示将对张大娘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依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