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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金柱,男,62岁,中共党员,蓟县规划局退休职工。先后荣获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志愿者等称号。
金柱自2009年退下工作岗位以来,积极发挥余热,当起了“义务保洁员”。他自备了单轮车、双轮车、三轮车作为清洁交通工具。多年来,仅农用三轮车就已更换了4辆。他每天不是推着三轮车到街区路面捡垃圾,就是清除墙上、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一干就是四、五个小时。每周六,他都要去府君山公园净山;每周三,都要到翠屏湖畔眺翠亭附近,清洁岸上和水边的生活垃圾。这已成了他的习惯,或者说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他说,只要身体还吃得消,这个“活雷锋”他愿意一直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