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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1月6日上午,阴雨连绵,气温骤降。湿漉漉的雨水被阵阵寒气夹裹着吹打在身上显得有些格外的冰冷……。然而,即便如此,和平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工作室与办公室、研究室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干警,怀揣着为民服务引入检察执法资源进社区的热情,在社区党委的鼎力支持下,一早就冒雨来到了小白楼街崇仁里,共同为提前在那里等候的居民朋友们开办了《刑法修正案(九)》专题法治讲座,并对现场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逐一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发送有关法治宣传资料40多份。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9中常见行为“入罪”。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把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载,以及虐待老幼病残,私藏恐怖主义书籍等9种以前常见的行为,全部列入了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只是被行政处罚了事,但是现在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责任人将会因此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既不光彩的“案底”。
然而,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年龄普遍偏高,离职退休后参与社会活动和接受法律学习培训等机会日益减少,加之受兴趣爱好所限不少人对国家媒体宣传新法有关情况关心程度不够因而知之甚少,所以,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紧密配合,整合资源,及时通过和平区检察院派驻社区检察室这个“平台”,积极开展引入检察执法资源进社区系列活动,主动“送法上门”、贴近服务,帮助社区居民群众同步学习新法、遵守新法、维护新法,推进依法治理,就成为了检察机关当下履行职能、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次活动的开展,得到和平区检察院有关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平区检察院研究室业务骨干、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黄晓丹在自身工作比较繁忙的情况下,专门抽出时间认真准备教案,通过“社区法治讲堂”为冒雨而来的数十名社区居民群众精心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这部新法颁布实施的背景、内容和与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从检察执法和引导居民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充满关怀和爱心的建议;课后又专门为大家现场解答了法律疑难问题,赢得了居民们发自内心的掌声……。
对和平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执法资源进社区系列活动的做法,广大社区居民朋友给予了充分肯定,崇仁里社区党委负责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刑法修正案(九)》这部新法的颁布施行,是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法的宣传普及,在第一时间内让更多的社区居民群众了解熟知并自觉遵守新法,是当前执法部门一项迫切的工作任务。和平区检察院在新法刚刚施行就迅速组织干警冒雨前来为居民们‘送法上门,热诚服务’,这个做法很好!我代表崇仁里社区的全体居民衷心感谢和平区检察院和检察官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