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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陈先生:我到外地上大学时迁了户口,今年夏天毕业后,由于忙于找工作等事宜,户口一直没迁回来。最近我想把户口迁回天津,不知如何办理?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答复:生源地在天津、就学地为外省市院校的毕业生,若想把户口迁回本市,最好在毕业两年内,持有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服务大厅申报,迁回事宜可当场办理。若毕业超过两年,审批时限较长,希望尽早办理。
毕业两年内回入学前原户口迁出地落户的,不再提供《报到证》,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和落户地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办理相关业务。若原户口迁出地不具备落户条件,申请在现家庭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供拟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房产属于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及房主同意落户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