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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在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干警的耐心调解下,使一起盗窃案最终通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得到圆满解决。为此,涉案未成年人小文及其家属专门为该院未检科送来锦旗。
今年4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文伙同他人采取入户盗窃的方式,先后从两名被害人住处窃取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后在家长带领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在侦查阶段,小文的监护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未达到被害人心理预期,其仍心存芥蒂。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未检科承办人在对小文讯问时,其积极认罪,不时用手擦拭眼角的泪水,其父亲在一旁也不停的叹息。
通过核实案情,案件承办人意识到小文的盗窃罪行并不严重,盗窃财物价值刚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犯罪后自动投案,也足以看出其悔罪态度较好。若草率提起公诉,可能对一个刚满十六周岁的少年产生影响其一生的污点,这样不但不利于小文悔过自新,回归社会,而且对于其家庭、对于其老实本分的父母,必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为了贯彻“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人牺牲休息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细致讲解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分歧,寻求契合点。最终,在承办人的主持下,小文当面对被害人赔礼道歉,双方签订补充赔偿协议书,达成刑事和解。该院经研究,依法对小文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未检科在办案过程中,本着对案件负责、对涉案未成年人关怀的原则,采取刑事和解的方式,为一批涉案未成年人搭建“悔过”的平台,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