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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如今,不少开发商售房时都推出样板间供购房者参观,而房屋最终状况与样板间有不小出入,导致发生纠纷。本市法律专家安刚提示,购房者参观样板间和订立购房合同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发现问题可及时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是否与样板间一致。如果未说明,则实际交付的房屋应当与样板间一致。若因一些状况导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销售方应提前通知购房者。否则,购房者有权退房。所以,购房者如果发现交付的房屋和样板间有出入,可以向销售方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并可到法院起诉。
为避免权益受损,参观样板间时,购房者要向销售人员详细询问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是否一致。包括房型、门窗尺寸、朝向、建材品牌、窗框材质、采暖方式、屋内横梁状况,甚至是厨具、洁具的安装位置等。楼道内的公摊区域如何设计、施工,也要问清楚。这样出现不一致时可主张权利。对于这些区域的情况及销售人员的承诺,看房时应保留有关证据,对样板间状况和有关情况可进行必要的录音、录像和拍照。
购房者和销售方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里是否明确约定购买的房屋与样板间一致,避免出现一些模糊、似是而非的条款,以防止销售方交房时“以次充好”。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签订补充协议,以书面形式将房屋状况约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