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5年12月19日下午15时30分许,朱某(女,31岁,天津市南开区人)驾车自南京路由东向西违章穿越营口道交口后,在海光寺附近被执勤交警拦截。交警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过程中,朱某非但不服处罚,还与执勤交警发生争执,进而对执法交警及辅警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朱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天津公安和平分局经过调查取证,于12月19日晚依法对朱某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位市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更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服从警方管理,妨碍正常执法必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