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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22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此举将对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实行有效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据监管部门介绍,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三证合一”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半成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11个类别。
《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