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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本着“精益求精、巩固提升”的原则,扎实推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有效提升了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意识,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强化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卫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取得明显成效。经严格考核,全年认定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5家,完成了对2013年区县级管理示范店的复查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了区县级管理示范店建设质量水平。
制定方案,组织推动。今年初,市市场监管委就召开了全系统工作会议,部署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主要措施,稳步推进2015年管理示范店建设。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
加大宣传,强化培训。为切实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水平,市市场监管委还召开了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积极创新方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市级管理示范店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及管理示范店建设等宣传活动,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示范店建设期间,全系统共培训食品销售经营者197班次、3219人次,指导食品销售经营者培训104班次、1099人次;组织现场咨询宣传活动30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218份。
积极培育,重点指导。全系统对2015年确定的市级管理示范店培养对象,按照创建标准加大指导、帮扶指导、逐项规范,并建立管理示范店一户一档,详细记录指导、帮扶情况;对规模大、影响大、管理规范的区县级管理示范店进行重点培养,将其纳入推荐对象。全系统共上门入店现场指导1164户次,建立市级管理示范店培养对象155户,推荐管理示范店38户。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核查、人情核查”的工作原则,严格标准、程序,采取互查的方式,依程序征求相关处室和部门意见,并经市市场监管委主任办公会批准通过,由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发文认定,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质量。同时,加强对2013年、2014年已认定管理示范店的严格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经营者逐一落实,对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撤销区县级管理示范店3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