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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获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出台《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落地后出台的首个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有5章、18条政策措施,主要有五方面内容: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
据了解,《实施细则》发布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加大政策宣传和创新推动,目前,已有20多家商业银行为企业成功办理了多项创新业务。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将做好政策落地后的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试验区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政策措施,更好地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