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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鉴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监督申请案件很多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而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的案件也有相当一部分符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的范围。近日,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区法律援助中心,双方就如何加强案件信息的共享,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探讨。
座谈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反映大量经济困难的群众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其自身合法权益遭侵害时,往往面临着“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详细介绍了民行检察工作职责及案件受理范围,并表示若此类案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可以告知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保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沟通交流,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协作,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双方还将进一步协商沟通更为详细具体的办理内容和工作流程,为案件当事人起到良好的引导和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