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月10日晚,天津港公安局民警在天津港八号卡口执勤时,遇到一名问路的男子。民警耐心给其指明方向后,突然闻到该男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且脸色通红。见状,民警要求男子下车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该男子恍然大悟,“我确实喝酒了而且还喝高了,喝得自己都忘了。”经现场测试,该男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4mg/100ml,系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天津港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