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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昨日(22日)举行的天津自贸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已基本制定完成,将重点实施“1631”工程,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1631”工程。“1”即建立“一个机制”;“6”指实施“六个推动”,即推动自贸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及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复制推广、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3”指促进“三个一体化”,即促进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1”则指落实“一批项目”,即梳理整理出一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天津自贸区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此前,天津自贸区已推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8项举措,包括增强天津口岸功能提高区域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利用自贸账户开展境内外融资等。涉及口岸功能、保税展销、境内外融资、融资租赁等多方面。
据介绍,该《工作方案》建议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组织天津、北京、河北三省市,建立具体工作协商机制,开展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目前,该工作方案已征求几十个委办意见,计划下周上报,经审定后将执行。(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