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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农历腊月廿三“小年”,在猴年春节进入倒计时的同时,烟花爆竹也开始正式上市销售。记者从安监部门获悉,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数量比去年大幅减少。不少炮贩也表示,今年烟花爆竹的进货量比去年少了20%左右,价格则与去年基本持平。
炮贩不敢贸然进货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河西区友谊路与绥江道交口处的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摊主刘先生正带着几名工人加固炮摊,旁边的大棚里堆放着成箱的烟花爆竹,棚外的地上则放着灭火器。
“还没到正式的销售时间,所以货来了也不能卖。”据刘先生介绍,今年烟花爆竹的种类与去年差不多,但进货量少了不少,“供销社的货就不多,所以我们也进不到去年的量。”刘先生表示,对于今年烟花爆竹的销量,他心里也没底,所以不敢进太多货,只能先卖几天看看,如果卖得好,再补货。在价格方面,今年烟花爆竹的零售价与去年基本持平,1000头的鞭炮每挂13元,2000头的鞭炮每挂25元,而一些大型的礼花售价在300元至1000元不等。
炮摊审批更加严格
从市安监局获悉,今年各零售经营者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还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经营场所应当使用防火阻燃棚,并统一悬挂“2016年天津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布标。阻燃棚周边应印制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破损、使用期超过三年的防火阻燃棚要及时进行更新。为确保经营储存安全,临时零售点经营场所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80箱,除展示用样品外,其余烟花爆竹应在防火阻燃棚内存放。各临时零售点严禁在防火阻燃棚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热锅等用电设施;严禁使用碘钨灯及非护套线;严禁从非法渠道购入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等级的产品或本市禁止销售的产品;严禁在零售点周围试放烟花爆竹;严禁占压周边绿地。
此外,今年外环线以内地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布点,由所在区安全监管局对现场进行核查,要在2015年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对符合条件的临时零售点,由区安全监管局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审批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临时零售点,一律不再重新选址核查。外环线以外地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布点,所在区审批部门要在2015年审批的基础上大幅减少临时零售点数量,并进一步规范审批条件。
春节放炮看好时间
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三(2月1日)至正月初五(2月12日)和正月十五(2月22日)每日6时至22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腊月廿三(2月1日)至正月初五(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