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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与其女友去宾馆住宿,因其不出示身份证件,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殴打,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16年2月3日6时许,男子黄某与其女友苏某到南开区西湖道与三潭路交口某快捷酒店住宿。在办理住宿过程中,黄某与其女友苏某只向该快捷酒店前台登记人员刘某出示了黄某一个人的身份证件,酒店服务员刘某告知黄某,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公安机关规定,两个人住宿需要同时出示两个人的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能办理入住手续。男子黄某听后异常愤怒,便将酒店服务台门踹开,冲进服务台对酒店服务员刘某进行殴打。此时,酒店保安赵某看到后,立即上前劝阻,黄某不但不听劝阻,又对酒店保安赵某进行殴打。在打完人后,黄某立即拉着其女友苏某逃跑。后经公安南开分局民警经工作将黄某抓获,现该男子黄某已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为激励行业管理,2月5日上午,公安南开分局对严格落实住客登记管理制度的该酒店进行了表彰,并对该酒店受伤的服务员进行了慰问。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客住宿宾馆、酒店的必须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一人一证,不能多人住宿一人登记。同时,宾馆、酒店也要按照规定对住宿、来访客人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