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2月16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1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91,达标天数20天,达标比例为64.5%,重污染4天,同比减少2天。春节期间,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除夕和初一达到三级轻度污染至四级中度污染水平,初六受冷空气影响达一级优水平。
据悉,2016年1月,天津PM2.5、PM10、SO2、NO2、CO、O3等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下降,降幅分别为26.0%、25.9%、51.9%、18.3%、26.8%、2.0%。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月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超标1.11倍;PM10月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超标0.67倍;NO2月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超标0.45倍。
2016年1月,天津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5.62~9.09之间,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县为宁河区、蓟县和津南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西青区和北辰区;区县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率在11.2%~39.2%之间,改善情况较好的区县为蓟县、津南区和宁河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红桥区和西青区。
“2月7日(除夕)至2月8日(初一)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尤其在除夕零时前后,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造成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迅速攀升,在2月8日1时-2时达到最高值500。加之今年除夕至初一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地面风力较小,空气质量指数高值持续,直至2月8日午后风力加大至西北风3级,空气质量才回落至二级良水平。”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说。(北方网新媒体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