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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十二五”期间,河东区把依法治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促进“法治河东”、“平安河东”、“美丽河东”建设的深入开展。
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河东区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建立并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在各项工作中得到落实。区教育系统选派普法骨干担任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营造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普法氛围。全区12个街道分别成立12个司法所和社区法律顾问团,通过社区“法律诊所”,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河东区在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努力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将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纳入法律进单位的范畴。
如今,微信已经成为联络交流的重要形式,河东区实验小学通过校园微信公众号,在实时发布校园各项信息的同时,将普法宣传纳入其中。这种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普法宣传形式不仅让师生和家长在润物细无声中接受法制教育,也有效推进了学校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
“十二五”期间,区司法局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全区90多万人次接受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法律知识教育;企事业单位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群众、中小学生、部队官兵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律师王莹是东新街道松风东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一名法律顾问,每月固定两个半天,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在王莹看来,这种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站,能将居民的各种矛盾和诉求化解在最基层。“十二五”期间,河东区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包括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54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内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河东区还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值班律师受理及服务工作制度》《河东区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优质服务规范》。
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春兰介绍说:“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在区行政审批局加挂牌子、增设窗口的方式去运行,集中提供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窗口化”、 “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成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辐射的纽带;依托社区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将律师服务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工作室等便民服务站点相整合,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推行“一居一顾问”制度,实现建成率达到100%。”
数字“十二五”
“十二五”期间,河东区共建立法治建设示范点64个、社区“法律诊所”162个,共有1340余人受聘成为河东区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近千次法律援助。河东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鲁山道街蓝山园社区等四个社区被评为天津市“民主法治社区”先进单位。河东区实验小学荣获全市首批“法律进学校”示范点。
变化大家谈
河东区实验小学德育主任韩颖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了加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宣传的实效性,我校充分利用微信订阅号的便捷性、时效性向家长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使家长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带动了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