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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八次、区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红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各项部署要求,红桥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红桥区人民法院关于为红桥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打造为“十三五”时期红桥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升级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保障规划纲要实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为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和众创空间建设,保障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强区战略。
三是为全面推进城市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保障和促进征收安置工作,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
四是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纠纷,助推绿色低碳发展。
五是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妥善审理民生权益案件,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工作。
六是为着力构建平安城区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七是为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推进传统美德建设,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强化文化产业保护。
八是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强化开放发展决策服务,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构筑良好招商引资司法环境。
九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