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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给看守所内在押人员送熟食等,更不准在押人员使用通讯工具,而安徽金寨县金寨看守所原副所长和一名民警明知故犯,客观上帮助了嫌犯和外界通风报信。记者26日从舒城法院获悉,一审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民警在监室内发现手机及电池
2015年6月底,六安市公安局民警到金寨看守所例行检查,在监室内发现了手机及电池。经调查,该手机对外联系通信竟达百余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根据看守所条列,在押人员是不许拥有通讯工具的,那么手机从何而来?检察机关迅速立案侦查。
原来去年端午节,看守所在押人员罗某的配偶季某托人找到时任看守所副所长的何某,请求送一份红烧肉给罗某,何某同意了。季某将充满电的手机及备用电池密封后放在红烧肉中,再将肉交给何某。次日,何某违反监管规定,将红烧肉从放风场天窗传递给监室内的罗某。与罗某同监室的5名在押人员通过手机联系外界。
红烧肉内夹带了手机等违禁品
手机电池很快耗尽,罗某请求民警芮某让其妻子为其送菜,芮某又一次接受了在押人员的请托,罗妻晚上将红烧肉及夹带有两块手机电池的一袋麦片交给芮某,芮某随即转交罗某。次日,六安市公安局民警检查时查获了手机等违禁物品。
此事使在押人员张某受到启发,他想起了收受家人好处两次给自己传递熟食的看守所民警芮某。张某通过手机联系母亲后,张母次日到看守所找芮某帮忙传递物品,芮某收受好处后从监室取出张某写给有关人员的4封信件,查看后发现信件涉及案情,但他未向上级报告,而是将信件用手机拍照后交给张母,张母将信件交给儿媳倪某,倪某看过信后,很快将信件分别送给相关收信人,并按信件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