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3月1日)起,天津开发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施行阶梯价格。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3月1日起至次年2月底,年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低保户、特困户家庭生活用水用气,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价格制度而降低。(记者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