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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6年2月,天津市环保系统检查企业、点位1697家次,立案49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6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9起,其中涉及大气类20起、水类4起、固体废物类1起、违法建设项目类31起,其他3起,共处罚款527.23万元;关闭违法企业5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机动车执法方面,2016年2月,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共查处超标车辆33辆。
现对9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案、天津津滨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全悦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案、天津市北辰区信达伟业木制品加工厂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天津市北辰区天马家具厂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津南区圣德教育培训学校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案、天津市森兴喷涂有限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产案、天津市兴业龙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音污染案、天津明宇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