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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能顺利借到钱,会找一个保证人,俗称担保人。然而作为保证人,往往碍于面子而一口答应。本市律师齐跃提示,从法律角度讲,保证人绝非只给他人信誉作保证,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是要代为偿还的。若自身能力有限,还是婉拒为宜。
保证方式有两种
有些人以为担保人是给别人名誉做担保的虚衔,或者只是给借款双方做个见证,其实不然。一旦做了担保人,就得对债务负责,并有代为还债的风险。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和麻烦,在给人作担保之前,应当详细了解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借款和利息的数额,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作担保。通常情况下,作为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不同方式的保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连带责任保证则相对宽松,一旦借款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按时还款,出借人既可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保证细节约定清
要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担保的范围(是全部债务还是部分债务)进行约定,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多找几个担保人,大家约定好各自承担的份额。还应约定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则在法律上默认按照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履行。
约定好保证期间,通俗地讲就是担保人的有效期。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出借人需要在这个有效期内追究保证人的责任,若过期而未追究,则保证责任就可以免除。若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法律上默认其为六个月,出借人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视情免责
还有几种情形,当了担保人也可不承担责任。例如借款双方有串通、骗取担保人款项的嫌疑,或当事人受到欺诈、胁迫,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人。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这些情况下,即便当了所谓的担保人,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