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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安全教育方面,一个概念被频繁提起,那就是“小火亡人”。顾名思义,就是过火面积很小,却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截至3月31日,本市共计发生“小火亡人”事故25起,死亡25人,造成财产损失共计271570元。在这25起火灾事故中,有20起是家庭火灾,最小过火面积仅有5平方米。
-吸烟导致火灾频发
2016年2月20日凌晨1时,位于南开区的某住宅小区内一单元发生火灾,等人们发现着火时,屋内83岁的李奶奶已经死亡。
在进一步查看火灾原因时,消防部门发现是李奶奶睡前躺在卧室的床上吸烟,香烟没有燃烧完毕李奶奶就睡着了,火苗就这么直接引燃了身上的衣服和周围的可燃物,从而引发“小火亡人”事故。
2016年1月5日11时,河东区某老旧社区内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在火场的床铺上寻找到一名死者,死者是63岁的孟奶奶,该火灾的过火面积只有5平方米。消防人员在检查事故原因中发现,死者身体瘫痪,常年卧床,并且在事故现场有香烟的残留物质,燃烧物质为床铺、被子等,由此可以判断原因是孟奶奶卧床吸烟引燃可燃物,进而发生火灾。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第一季度,发生的25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中,家庭火灾有20起,其中以卧床吸烟为主因的“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占事故原因的近40%。消防人员介绍,部分得病的老人因病痛难耐便以吸烟缓解,但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在吸烟时入睡。一旦此时烟头和火星掉到可燃物上引发火灾,熟睡状态中人的反应能力较弱,加之老人年岁大行动不便,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老人成为主要受害人群
在25名遇难者中,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成了主要受害者,特别是那些60岁以上长期患病的老年人。消防人员介绍,2014年,曾经开展过一次专项调查,发现17岁以下56岁以上老人的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老年人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消防安全,不能及时发现身边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因而容易错失逃离火场的最佳时机。
-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情
随着郊区、村庄消防规划建设,农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得到了改善,但是农村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也导致用火用电不慎引发“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截至今年3月31日,本市郊区、村庄共发生15起农村火灾,其中8起事故是由于生活用火用电不慎造成,占全部“小火亡人”事故的近六成。
2016年1月31日0时,宁河区一平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一人死亡,死者是一名78岁高龄的老人。消防人员表示,大部分的农村民房火灾都是因用电、用火不慎引起,而1时、11时、16时、19时至21时则是火灾高发点或时间段。
-减少“小火亡人”注意以下几点
一定要杜绝床上吸烟行为,更要特别提醒爱抽烟的老人坚决不能卧床吸烟,杜绝人为原因带来的火患危害。
在使用家用电器的时候,对于长时间连续运转的机器最好要进行一下检查,避免家电“带伤”上阵。定期对线路的接头部位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问题要立即更换,特别是单独居住的老人家庭,子女一定要及时为父母检查家中电气设备线路状况,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对于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老人,最好配备能跟家人及时联系的手机,并且提醒老人在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和子女取得联系。如果火势过大,自己已不能扑救,切忌贪恋财物,应尽快逃离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