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酒后袭警的被告人,近日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被告人王某,1980年生人,大学文化。2015年夏天王某和同学聚会,同学多年不见,饮酒至深夜,王某独自回家,路上经过河东区某小区时,因酒后过度亢奋,在小区门口行为无状,小区保安报警,公安民警到现场后对王某进行劝阻,王某借着酒劲不听劝阻,还殴打出警的两名民警。
经鉴定,一名民警身体软组织损伤为轻微伤。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带回公安机关,王某清醒后,后悔不迭,主动向公安民警道歉,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