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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外地男子用虚假身份证件租赁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奔驰轿车,后驾驶该车到河北省低价变卖,被抓获并刑拘。
4月1日,老张到公安大港分局胜利派出所报警:3月3日,两名男子到老张经营的某汽车租赁行租赁了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奔驰轿车,租赁期限为2天,但至今快一个月了,车不见了,人也找不着。民警根据租车人所留信息,登录公安相关系统进行查询,发现租车人“崔某”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全部是假的。
此时,老张的一句话启发了民警:由于奔驰轿车价值较高,因此一般租赁规定中不允许租车人驾驶车辆到外地。当时,为了确定租车人就在天津活动,老张特意让租车人“崔某”给他留了个手机号,且手机号就是天津的。民警对该手机号进行核查,发现该号已停机,但民警没有放弃,通过营业厅查询到了手机号出售网点,并在该出售网点找到了相关线索:两名男子曾到该出售网点购买手机卡,但他们没有身份证,后来他们电话联系了一个人到场提供了身份证。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进行追踪,找到了提供身份证的人。这个提供身份证的人是两名嫌疑人的朋友,但仅知道其中一人为王某,河北省盐山人。民警调取王某的信息,并经老张辨认,确认其就是嫌疑人。5月24日,办案民警获取王某在河北省盐山活动的情况,遂赶赴河北省展开抓捕,及时将其抓获归案。之后,警方掌握了王某的同伙为芦某,并根据线索,及时将其擒获。经审讯,警方掌握两名嫌疑人租赁奔驰轿车后,驾驶车辆到盐山低价变卖。警方及时追回被骗奔驰轿车。目前,王某、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