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防范酒驾醉驾肇事肇祸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过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于2月6日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当晚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8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晚,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大口屯大队交警在宝坻区渠庆线沿线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司机”。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随后,宝坻交警在新开口路周边的两处检查点位又连续查获两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目前两起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宁河分局支队支队芦台大队在宁河区津榆支线沿线开展集中行动期间,拦检一辆面包车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测,驾驶人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随后,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于2013年3月曾因酒驾被交管部门查处过,本次被查是第二次因酒驾被查。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近春节,在外工作、学习人员陆续返乡过年,亲朋好友互相走访,聚餐聚会饮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突出。为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春节前、春节假期、春节后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天津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刘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