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天津公安交出“反诈成绩单” 5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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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苑美丽 编辑:刘颖 2024-04-29 13:26:00

内容提要:4月29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推动各项打击治理措施走深走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和造成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8.6%和36.6%,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上升73.6%。

  天津北方网讯:4月29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推动各项打击治理措施走深走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和造成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8.6%和36.6%,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上升73.6%。

  2024年一季度,全市公安机关强化数字预警,依托警情协同调度处置机制,分析诈骗方式变化,及时调整防范措施,不断扎紧扎牢市域“防骗围栏”,共拦截涉诈通话814万条,封堵涉诈域名215.7万条、拦截用户访问涉诈网站26亿次;强化劝阻挽损,坚持“电话+见面”的“双劝”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劝阻质效,累计劝阻易受骗人员159万余人次,直接避免群众损失2198.35万元;强化警银联动,快速开展涉诈账户止付冻结,高效推进资金返还工作,共返还资金2213万元;强化宣传防范,全力推动全市反诈宣传全覆盖,由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指导,市反诈协调机制办、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主办,市教委、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协办的“2024反诈行行行”系列宣传活动于近日启动,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创意活动同步开展、宣传作品媒体同步宣发等形式,实现反诈宣传的创新传播、精准宣防。

  一季度,五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天津公安提示广大市民做好安全防范:

  一、刷单返利类

  案例一:市民刘某在微信聊天时收到一个添加好友申请,验证信息中写着“给明星点赞就能挣钱”。刘某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并收到一个群邀请链接,称完成群内任务就能领取对应酬劳。刘某加入该群后,发现群成员都在发送自己完成任务后的收益截图。刘某按任务要求将点赞的截图发到群内后,立即收到了10元,于是刘某继续完成多个任务,共得到200多元收益。群管理员开始在群内发布高阶任务,要求下载某APP进行慈善捐款,完成后收益更多。群里也有人陆续晒出自己完成任务后的高额收益,尝到甜头的刘某对此深信不疑,迅速下载了该APP,选取一个捐8000元返利30%的任务,完成任务后,该APP的余额确实变成了10400元。完成多轮任务后,当刘某想要提现时,系统却提示提现失败,经与客服沟通,对方告知刘某操作有误,需要缴纳纠错费,刘某就按照对方要求又进行多次转账,直到自己银行账户余额为0元,对方又要求刘某贷款进行转账,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前后共损失近20万元。

  案例二:外地来津的张某准备入住酒店时,无意中捡到印有美女照片的小卡片,在好奇心驱使下,张某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下载了一款叫做“色友”的APP,并注册账号登录。很快,“客服-春桃”发送给张某很多美女照片,询问是否“约炮”。张某给出肯定答复后,便被要求预先向“客服-春桃”提供的账户缴纳一笔定金,并帮助平台完成多项任务,才可以“约炮”。于是,张某先做完3笔小额任务,发现任务做完不但能返还本金,还能额外获得佣金。随后,“客服-春桃”告知张某接下来做大额任务,可以免费约APP上的模特级优质美女,张某在美色和金钱的双重诱惑下,接连又做了3笔大额任务,但这3笔任务并没有返现,客服先后以张某操作不当、信誉积分不足等为由,再次诱导张某多次转账,张某前后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共转账15笔,累计金额近50万元,随后张某发现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通常冒充中介或代理公司,利用贴吧、招聘平台、QQ、微信或短信群发等平台、渠道,以做任务、刷销量、给“网红点赞”“打榜”等为名,以刷信誉、刷销量赚佣金为由,“高佣金”招聘兼职刷客,或者以色情内容引诱、给优质客户免费送礼物为诱饵,骗取钱财。凡是小利引诱、一单多任务、索要账户解冻费或者充值才能退本金的都是刷单诈骗。同时,刷单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兼职刷单是骗子包装成兼职工作的骗局。

  二、虚假购物/服务类

  案例:市民李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现一只心仪已久的某品牌手表,成色极新且价格远低于同类商品。李某立即联系对方,添加对方QQ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谈好了价格。这时,对方提出不能在平台进行交易,要求李某通过二维码扫码付款。李某急于买到心仪的手表,便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支付25000元,付款后发现被对方拉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短信、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等途径发布低价商品消息,诱骗买家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发送木马链接等方式实施诈骗。购物一定要到正规网站、平台,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贪小便宜。

  三、冒充领导/熟人等特定身份类

  案例:某公司财务人员小张被拉入一个临时QQ工作群,说是有一项业务正在谈,群里一共4个人,他们假装讨论了一会儿工作,并提到一些汇款事项,让小张查询公司账户余额。由于骗子说话口吻和公司两位领导很像,小张并没有察觉到异样。随后,小张按照群里的“领导”指示,先后通过公司账户转出337.8万元。次日,小张又在群里接到转账要求,此时发觉不对劲,赶快打电话找领导核实,最终发现群内3人都是骗子。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在网上盗取受害人领导或熟人的个人信息,建立高仿社交账号,添加受害人为好友,获得受害人信任后,以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凡是涉及转账的问题,务必电话或当面与公司领导、熟人核实!

  四、虚假征信类

  案例四:市民邓女士接到一个声称某电商平台的客服电话,称邓女士在该平台的借款额度异常,不符合银保监会规定,会影响征信。按照要求,邓女士下载了某视频会议软件并打开屏幕共享功能。诈骗分子通过邓女士的查询操作,掌握了邓女士的借款、贷款额度,后又称因额度过高,需将借款转入银保监会账户,以证实资金的合法性,待额度清零后,钱款会自动填补到平台。邓女士信以为真,借贷后向诈骗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转账51万余元,之后诈骗分子仍要求邓女士找朋友借钱后继续转账,邓女士方才意识到被骗。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冒充各种平台客服人员,编造“影响个人征信”“注销贷款”“消除贷款记录”等借口,诱导受害人从自身账户或贷款后转账到骗子指定账号,实施诈骗。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

  五、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

  案例:市民小王在一微信群看到有人分享投资理财的网址链接,对方表示点击该链接下载某理财 APP,投入资金就可获得小额回报,群里有多人表示自己确实通过该理财APP获得收益。小王很心动,随即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以“升级代理可以提高回报”为由要求小王向其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小王先后转账5万余元,随后微信群被解散,该 APP无法提现,对方人员彻底失联,这时小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婚恋网站等媒介寻找受害人并建立联系,获取信任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顾问,引诱受害人加入“投资”群聊,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站或APP上投资,实施诈骗。理财前问问自己,战无不胜的“投资大师”为啥要苦口婆心地帮助非亲非故的你?投资理财,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途径。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周鲁 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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