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方向盘碰不得 切勿妨害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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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新报常健 编辑:刘颖 2024-05-08 14:53:00

内容提要: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宣判,该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河北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河北区法院执法监督员、街道社区工作者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宣判,该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河北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河北区法院执法监督员、街道社区工作者1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10月9日,老张(化名)在乘坐公交车出行期间,认为驾驶员未等其坐稳便起步行驶而与驾驶员发生争吵,后其从车厢中部返回至驾驶员座席旁进行理论,并用手拉拽方向盘。

  越说越气,老张不顾驾驶员的警告,擅自打开驾驶员座席隔离门后进入驾驶区域,两次拉拽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偏离行驶方向撞上路边护栏,造成公交车及护栏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

  事后,老张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张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控驾驶方向盘,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综合考虑其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公共安全无小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任何人面对司乘矛盾时都不能任性处理,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应当遵守秩序、文明出行,千万不能因为言语不和或个人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实施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安全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例如拉扯、殴打驾驶员,甚至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行为。司乘人员亦应相互尊重、积极沟通,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文明、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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