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日,女子刘某因在天津站候车室盗窃他人价值1.6万元的相机,被天津铁路公安处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女子刘某因在天津站候车室盗窃他人价值1.6万元的相机,被天津铁路公安处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3日,旅客吴某来到天津站派出所报警,称其相机和相机镜头在天津站二楼候车室丢失,相机和镜头价值不菲。接此警情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调取视频监控资料,通过不同角度交叉定位、反复比对,历时10个小时,终于发现当日1时许,一名女子趁吴某不备,将其放置在座椅上的相机盗走,然后乘车离开天津站。民警通过多方工作最终锁定嫌疑人刘某,此时刘某已乘车到达潍坊市。
掌握此线索后,派出所抽调3名精干警力连夜赶往潍坊市开展抓捕工作。当日21时许,民警将刘某抓获并起获吴某被盗的相机。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对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某盗窃的相机已被发还给吴某。
据介绍,天津铁路公安处自开展了以整治站车惯性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铁鹰”专项打击行动以来,由刑警支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乘警支队成立“铁鹰”小分队,深入一线,登车下站,先后破获刑事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12名,为旅客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