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综合商店一夜“失踪”之谜被揭开,30多位职工运用法律手段,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二路综合商店共有两处营业房。1985年7月开业,黄桂花任经理。1992年,其中一处营业房被拆迁。1994年,另一处营业房也被拆迁。黄桂花以每月50元生活费把将近30名职工打发回家,从此,经二路商店就永远消失了。在贫困线上挣扎的职工愤怒了,到各有关上级单位上访。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多次调查,但均因账目“无懈可击”而不了了之。
群众的举报转到了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调查中发现,经二路商店的两处营业房在拆迁中被置换成9套住宅房和51万元现金,其中一套住房的主人叫毛某某。专案组传讯了拆迁协议的经办人―――原商店会计和出纳。曾接受黄桂花每人一套住房和3万元“奖励”的会计和出纳,不得不交待了她们在黄桂花的授意下,做假账肆意侵犯职工权益的事实。
然而,面对如此充足的证据,黄经理却还大言不惭地声称:那两处营业房是我私人出钱买的,商店使用了这么长时间还没交房租呢。
经多方查证,专案组找到了营业房原来的房主和其它证人,从不同的角度都证明了经二路综合商店的两处房产是属于商店的,而不是黄桂花个人的。
专案组又进一步查清,黄桂花和她的丈夫毛有明采取收买会计和出纳、欺骗职工和领导等各种手段,在拆迁商店的过程中,得到了9套住宅及51万元的退款。
房子到手后,黄桂花为了将知道内幕的会计和出纳的嘴堵住,给了她们每人一套住房和3万元钱。其余的房子,除了给大女儿一套外都卖了出去,卖房的钱全进了自家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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