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因交通违章被暂扣驾驶证副证的郝罡等100名机动车驾驶员,已经超过3个月不到违章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交管局决定再给予郝罡等100名机动车驾驶员30天期限,从明天起的30天内到违章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据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撤消驾驶证。(杨毅 张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