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你走在郑州市的街头要处处注意交通规则,因为郑州市政府今年新颁布的92号令说,行人违章酿事故后果自负。近日,第一例因行人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已经按上述办法执行。
1月12日,在市区航海路中段,一名3岁男孩在母亲的帮助下翻越边护栏后,正准备翻越马路中心护栏,被一辆在快车道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撞上,男孩当场昏迷,头部血流不止,并被送往医院治疗。
接到报警后,交警三大队事故处理负责人详细察看了现场,并进行了询问,初步认定面包车无违章行为,母子二人违章翻越隔离护栏进入快车道,尤其是孩子母亲不但自己违章,还协助孩子共同违章,未对未成年人起到监护作用,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他们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今年1月1日郑州市政府颁布实施的92号令--《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
在随后的处理中,孩子的父亲以治伤为由要求车方赔偿。民警依据法规明确指出,车方没有责任,也就没有赔偿依据。孩子受伤值得同情,但这是母子二人严重违章造成的,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面对法规和民警的耐心讲解,自知理亏的父亲没有再申请复议,接受了违章后果自负的结果。
随着这例依法定责、以责论处的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以前那种在交通事故中总认为伤有理、死有理的观念正在郑州市民的观念中悄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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