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保证异地交流的干部立足基层,安心岗位,日前明确规定了异地交流干部的休息和休假办法,杜绝干部“走读”现象。
自治区党委规定,配偶未随调、随迁的交流干部,休息和休假可采取轮休的办法解决,一定要保证在双休日期间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领导干部在岗位上值班;要加强对异地交流干部“八小时以外”以及节假日活动的管理,异地交流干部回家休息和休假,要坚持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用车规定,不许公车私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年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仅1999年全区就交流了各类干部9310名,其中避藉避亲交流857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