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两国专家合作开展的“扬州生态城市规划与管理”项目自去年9月开展以来进展顺利。
近年来,扬州注重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 的方针,不断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去年5月,扬州宝应县、江都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去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该市为全国第四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城市。
去年9月,中德两国政府专家考察团对扬州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考察,签署了会谈纪要,决定实施以“使扬州成为中国的生态示范城市”为目标的“扬州生态城市规划与管理”合作项目。
合作协议签署以后,扬州市与德国政府合作开展了全市生态资产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生态示范市建设规划。
现在,扬州市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经过“淮河治污”、“长江治污”等工程,扬州市区工业污染源已全面完成治理,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市区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贯穿城区的古运河综合整治工程、日处理500吨多元化生活垃圾处理厂、瘦西湖及城河“活水” 工程、电厂脱硫工程等全面展开建设。电动自行车、太阳能热水器、秸秆制煤气、可降解塑料制品、无害化扫路车等生态环保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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