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四合院的北京,还能否跟保存完好的罗马、巴黎并称人类文化古城?
南京城墙撕裂的大洞、秦皇岛长城被炸开的缺口……人们可曾听到它们的哭泣?
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呼吁:为了祖先与子孙,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戏剧影视部主任何培嵩代表说,新世纪城市的发展,不仅要包括新文化、新的城市形象的创造,还要包括城市历史遗产的继承。这些历史遗产记录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文明发展的历程,是历史上不同传统和精神成就的载体和见证,它凝聚了数千年人类辛勤的劳动和无穷的智慧,沉淀了人类文明世代相传的宝贵精神资源和物质财富,体现了城市的特性与个性,是沟通历史与现实的血脉,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保护好这些历史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必要内容。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要发展和保护并重,协调以相互促进。
毋庸置疑,在保护历史遗产的事业中,我们作出了不懈努力。何培嵩代表说:“然而,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普遍存在。例如,在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的过程中,不少地方追求大规模的建筑群,致使千城一面,而这种单一面貌的城市建筑正在吞噬着以历史城镇、街区、古老建筑为标志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向大型化、现代化、经济化方向的发展,正日益侵蚀着历史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传统文化街区的历史真实性正在消失。有的城市为体现自己的政绩,不惜在历史文化遗产密集的区域进行开发,直接拆除或迁移文物古迹,改变城市的格局和风貌,改变文物建筑周边环境,使之成为孤立的陈列品,使我国的传统城市风貌、历史街区和大量相关遗产面临在一代人之内迅速消失并且无法挽救的局面。”
何培嵩代表进一步分析:时至今日,我们许多人对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的认识依然是畸形的、残缺的。以为经济增长就是一切;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根深蒂固地认为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就是现代化。近几年,不少地方的决策者提出“以大局为重支持经济建设”的口号,实施所谓的“旧城改造”,对许多特色鲜明的古建筑进行大拆大建,致使现存的历史建筑被大规模人为破坏。
文物的价值在哪里?历史学家告诉我们:无外乎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人类注定无法重绘文明发展的脉络。古城的历史只有一次,不可再生。古城的保护已刻不容缓。何培嵩代表建议:尽早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以使我国所剩不多的古城在法律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免遭人为毁灭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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