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工商经销公司原经理唐继军因挪用公款100余万元日前被逮捕。
今年2月16日,鞍山市警方接到报案,鞍山市农垦局下属的农工商经销公司原经理唐继军从1997年7月开始不给职工开工资,不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私占巨额公款。
警方经侦查发现,47岁的唐继军在任鞍山市农工商经销公司经理期间,于1997年8月因市粮食局批发市场营业楼筹建办欠其公司移迁费,便以此为由以筹建办为担保人向银行贷款30万元,扣除利息后实得24万元。唐继军将其中10万元存入自己的账户,将13万元存入其妻账户用于炒股。
1998年7月24日,唐继军以经销公司名义从筹建办要回一辆红旗牌汽车和一张2万元的转账支票,合计47万元充抵欠款。2000年10月,唐继军将红旗车与他人交换一台三菱吉普车后卖掉得款13.5万元,将此款中的9.3万元先后存入其股票账户占为己有。1999年11月28日,唐继军被免去经销公司经理职务后,同年12月又将经销公司花30余万元购得的一处办公室和一个车库卖掉,获款15.5万元。
今年3月20日,鞍山警方将刚从大连潜回的唐继军抓获归案。 (金佳、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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