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抚顺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结了该市最大一笔国家赔偿案,赔偿总额高达27万余元,并返还84平方米住房一套。
据了解,1990年6月,赔偿申请人以贪污罪被拘留并逮捕,1992年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申请人15年有期徒刑。申请人上诉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1996年,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宣告申请人无罪,此间他被错误羁押时间长达1678天。1997年,申请人提出国家赔偿。有关人士认为,近几年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明显上升,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同时也对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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