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借名牌产品评价之名乱评比乱收费的通知》,通知说,名牌产品评价只分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除此之外不得搞任何其他形式和级别的评价,要坚决制止层层评、到处评的做法。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则必须在名牌战略推进机构的统一组织下,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规范操作。
《通知》指出,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层层评比、乱评比并以此强行让企业加大投入、购置指定设备的现象,有些机构还以配合宣传名牌产品为名,搞变相盈利性收费,这是绝不允许的。开展名牌产品评价要定出市场评价,强调企业自愿,不得向企业收费,不得搞行政审批。任何单位,都不得打着评价名牌的旗号,索取和收受企业钱财,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
据了解,我国有关管理部门曾下发了《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这套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在培育、扶持名牌产品方面已取得良好的效应。上周六,运用这套办法,国家质检总局评出了包括电冰箱、洗衣机、彩电、摩托车等在内的57个产品的2001年中国名牌。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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