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9月6日上午,作为立法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立法实践中首次以听证会的形式,就一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远鹏、王鸿江,秘书长高少安,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为听证人出席了立法听证会,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近70名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出席会议。
罗远鹏在致辞中指出,立法听证是在地方性法规进入审议程序之后,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立法的民主原则。这种形式有几个特点:一是经过利害关系各方及专家的直接陈述、辩论和提交证据,透明度更高,有利于立法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发现新的事实;二是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克服立法的主观性、片面性,使法规更加符合实际,更好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三是给各个方面一个平等发言的机会,包括代表不同利益的少数人意见和反对意见,充分阐述利害得失,在辩论中化解矛盾,使法规能够进一步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为法规的审议通过和得到切实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公开举行听证会,使参加的同志通过参与立法活动,受到一次深刻的民主法制教育,同时也有利于法制的宣传,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创造有利条件。在我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实践中,就立法问题举行听证会,还是第一次。我相信,通过这次有益的尝试,对更好地贯彻执行立法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立法程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加强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将发挥重要作用。
听证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本报公布了《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的全文,并发布了举行立法听证会通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报名踊跃。市人大常委会从报名者中遴选了部分人员,并邀请了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该条例涉及的相关单位,作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前来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气氛严肃而热烈。与会听证参加人就《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畅所欲言,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发表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听证人表示,对于大家发表的意见将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将这个法规修改得更加完善,更加切实可行,把我市的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武志成 刘永顺 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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