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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法院将实施执行收费制度改革,当事人申请执行或申请恢复执行的,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预交执行费,待执行完毕后再予以收取;同时实行悬赏举报制度。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介绍,执行本来是法院的本职工作,但由于目前法院的办案费不到位,再加上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导致有时候即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不一定就能执行成功,这些都成为目前法院收取执行费的主要原因。今年北京法院实行取消预交执行费,便是法院作出的一种积极努力,法院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收取执行费。
与此同时,法院将继续规范委托执行工作,逐步减少异地执行。在执行中不断强化纪律,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对重大的执行活动要研究预案,必要时要对执行现场进行录像。同时,要加重执行人的举证责任,促使当事人增强民商交易中的风险意识。据了解,去年市法院系统执行案件65616件,执结标的额168.1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7%和33.1%。
此外,法院在总结去年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已探索出悬赏举报等新的执行方法,成功执结了一批案件,这一方式今年将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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