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用恐怖手段投放虚假的传染(炭疽)病病原体的犯罪嫌疑人付亚明,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三)》生效后,河南发生的首例此类案件。
现年26岁的无业人员付亚明,于2001年12月31日下午给平顶山煤业集团田庄洗煤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张书强等三个单位负责人各寄出恐吓信一封,信称:随信寄去的白色粉末是炭疽病毒(实为食品干燥剂),一经打开就会感染,要想得到解药,就必须把10万元现金放到指定地点,张书强接信后感到情况严重,周围接触到此信件的人,也因怕感染病毒而恐慌,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02年1月21日晚,付亚明到指定地点取款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付亚明对其投放虚假的炭疽病病原体的事实供认不讳。
卫东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请求,在2002年1月21日晚案发后即提前介入,经了解案情,于1月22日上午以涉嫌用恐怖手段投放虚假的传染病病原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决定对付亚明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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