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进一步依法保障本市经济稳步发展和维护企业自主经营,对审判工作作出具体规定,这是本市法院深化“公正与效率”的实践主题,为本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而出台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些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依法审理好国有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二是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股权、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和促进企业增强直接投资、加大融资力度,依法维护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同时依法支持企业夯实和改善内部管理,使其经济行为健康发展。四是依法运用审判手段及时公正地排解企业在经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和从事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五是对于行政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中做出的合法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维持。对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判决撤销。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的应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六是搞好涉及企业利益尤其是困难企业利益的执行工作,消除因执行不力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对于涉及企业稳定的执行案件,要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力争取得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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