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市一中院少年审判合议庭坚持将被判缓刑少年犯的学业问题列为延伸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他们不致失学流入社会,通过讲法制课、家庭实地查访、适时引导等措施,消除了失足少年再次犯罪的隐患。截至目前,该庭已为16名判缓刑的少年犯联系学校,恢复学籍。
少年犯宁某原是本市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10月,在别人的带动下,他在一楼群处对中学生李某等人进行抢劫,抢得价值120元的随身听一台。市一中院少年犯审判合议庭受理此案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下达后,宁某的家长对宁某失学后的前途充满了忧虑。审判人员得知此情况后,并未就此了事,而是多次找到学校,讲明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实行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并带去宁某写的悔过书。宁某在悔过书中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努力学习。审判人员的工作打动了学校领导和老师,学校破例同意让宁某复学。经过一段时间后,昨日上午,审判人员再次来到学校了解宁某的学习情况,老师高兴地说:“这个孩子确实像变了一个人,不仅努力学习,还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你们法官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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