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保证本市今年初确定的10个区、县、局(总公司)所属20户试行经营者年薪制重点联系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在经营者年薪制试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日前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下发有关文件提出新要求。
要求指出:试行经营者年薪制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成立专门考核组织,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坚持配套改革,将试行经营者年薪制与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试行经营者年薪制要坚持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原则,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经营难度和经营风险挂钩,同时实行经营责任保证金制度;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方案和年薪收入兑现情况应增强透明度,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和股东(大)会及监事会的监督;经营者年薪兑现应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挂钩,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达不到本行业职工人均工资平均增幅的,不兑现效益年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