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出入境管理措施,使境外人员入境和居留更加便利。
这些措施包括: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国籍人士,经申请批准可办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访问类签证;对持工作类签证入境需在中国工作并长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经申请批准可办理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工作类签证。对台商申请办理多次出入境签注、暂住加注,只需有效的台湾居民往来祖国大陆通行证、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证件即可办理。
此外,那些为吉林省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将被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并给予免签证等优惠待遇。
在办证时限方面,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2个工作日;对特殊情况确需加急办理的,可当日办结或立等可取。对居留证件的换发、补发,变更项目内容,延期和迁移等手续一律改为当日办结。
吉林省居民出国也将更加便利。在长春市,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领护照,不必再到单位及派出所开具证明,公民申领护照凭出国事由转为按需领取。年底之前,公民赴港澳台地区探亲的审批权将下放至市(州)公安局,可以更快捷地拿到探亲证件。
此外,吉林省还取消了公民赴港澳台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必须有境外邀请函的规定,扩大了商务签注范围,延长签注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最长可签至3年,并按企业需要签发签注。对年内再次申办签注的,只需填写申请审批表,并可直接将材料邮寄省公安厅办理。
据了解,自1998年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已为35万人次依法审批、签发了出入境证件,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登记6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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