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次提请审议的海关关衔条例草案规定,我国海关关衔将分为海关总监、海关关务监督、海关关务督察、海关关务督办、关务员共5等13级。这样的等级设置,与人民警察警衔的等级设置完全一致。
受国务院委托,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24日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海关关衔条例草案的说明。牟新生说,在海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关衔制度是必要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打击走私第一线佩带关衔,明确现场海关工作人员的等级,有利于现场指挥,避免临阵紊乱,贻误时机;实现关衔制度,有利于完善通关作业现场的监督制约、层级管理机制,适应海关业务现场管理及处置的特点,便于及时处理监管现场发生的紧急复杂事项;实行关衔制度,有利于海关工作人员增强荣誉感,更加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关衔制度,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据介绍,海关关衔授予范围将严格控制,与海关执法紧密结合。海关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等,均不实行关衔制度。海关队伍中的缉私警察已经实行了人民警察警衔制度,不实行关衔制度。目前,全国海关实有人数43368人,拟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约占79%。
牟新生说,我国海关关衔等级的设置,应当体现以职务等级为主,关衔为辅的原则。鉴于海关工作人员已经统一制服,实行关衔只需在现有海关制服上缀带关衔标志即可,无需置换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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