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室内空气质量牵连动千家万户
您家的室内空气质量怎么样?这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问题今后将有“标”可依:2002年12月18日,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出台。
据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杨宝祥介绍,这个标准是在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并首次引入室内空气质量的概念。标准中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指标更宽了,规定的控制项目不仅有化学性污染,还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质中不仅有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此外,标准还加入了“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的要求,使其适用性更强。
杨宝祥说,该标准是由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联合制定颁布的,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天津已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及确定权威检测机构的认证方法,它的实施将为广大消费者解决自家的空气污染难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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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正为本市鞍山西道的一家住户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
政策浏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初露端倪
据杨宝祥主任介绍,正在制定的相关标准,都具有高水平、可操作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包括住宅居室和办公场所室内环境质量标准两个部分,控制项目有可吸入颗粒物、甲醛、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氦氧化物、苯并(a)芘、苯、氨、氡、TVOC03、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细菌总数、噪声、二甲苯、新风量等。
据记者了解,《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可用于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规范,集中了50多个专家进行审查,在整体技术规范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一规范在装饰材料方面,主要对氨、甲醛、苯、氡、挥发性有机物5种污染物进行控制。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材料选择、施工和验收等各环节进行控制,如果控制污染物超标,房子不能交付使用。
对于《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杨宝祥主任说,这一标准将分成三级,一级指高档、舒适、良好的室内空气环境,二级指能保护大众健康(包括老人和儿童)的室内环境,三级指能保护员工的健康,基本能居住和办公的室内环境。这一标准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环境特征、经济技术条件,而不是盲目地照搬国际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确定,以充分的科学数据为依据,标准对室内空气污染物提出允许限值,以促进人们通过各种途径控制或消除室内空气污染的来源。
政策解读:室内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最近调查监测了新建及新装修的幼儿园、写字楼、家庭居室等180余户近3万平方米的建筑。据防病中心冯鹤鸣主任介绍,该调查中发现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率仅为34.7%。其中,在不合格的室内空气中,氨的污染最为严重,超标率为56.9%,测得的最高值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62.8倍,平均超标36.5倍;甲醛的超标率为27.8%,苯系物(甲苯、二甲苯等)超标率为14.6%。
看来,今后无论是消费者购买精装修的商品房还是请装修公司代为装修,对室内空气质量环境的标准都应有一个足够的重视。
据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杨宝祥介绍,天津建委有关部门已经根据国家出台的空气质量标准制定了详细的防范措施,即凡是今年10月1日以后建造的商品房在竣工前都必须通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只有检测合格才能交付使用。换言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所购商品房的开工日期,并且要向售房单位索取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杨宝祥说,空气质量标准中包含五种物质的合格指标,其中甲醛的含量应在居民楼群,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属一类建筑中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在办公室、会议厅。写字楼群、公共商务场所等属二类建筑物中应是不大于0.12毫克/立方米;氨气在一类建筑中应是不大于0.3毫克/立方米,在二类建筑中小于应是不大于0.5毫克/立方米;氡气在一类建筑中应是不大于200BG(BG:每立方米衰变的点数),在二类建筑中应是不大于400BG/立方米;苯在一类建筑中应是不大于0.09毫克/立方米,这些数值都是消费者在查看检测报告时应特别注意的。
政策适用:检测不是解决之道防范才是根本
“按照天津颁布的实施细则,对于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半年后空气质量才见分晓的新商品房而言,目前消费者更应关心的是已购住房的空气质量标准。”杨宝祥说。
据介绍,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接手装修业务的装修公司,装修结果必须符合空气质量标准。如果不能达到标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等有关部门进行设诉。从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近日接到的咨询电话记录中可以看出,不少消费者由于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而对新装修的房屋中建材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达标表示怀疑,并要求进行检测。据此,杨宝祥建议,作为消费者个人来讲,检测装修所用建材的有害物质释放量是否达标意义不大,消费者更应该关心的是室内的空气质量。
杨宝祥说,首先从费用上来说,检测有害物质释放量每50平方米需要1200元左右,消费者对于这个价格未必能承担的起;其次,目前很多消费者在空气质量如何达标的概念上还有一定的误区。有的消费者认为,装修使用的建材全部达标,室内空气质量不就达标了吗?其实不然,即使建材合乎标标准,过度的装修也会影响室内的空气质量。因此,消费者更应该在选择装修材料及装修过程中要更多地注意细节问题。比如说,在材料选择上,住宅装饰装修应采用A类天然石材,不得采用C类天然石材。应采用E1级人造木板,不得采用E3级人造木板。内墙涂料严禁使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107、803内墙涂料)。壁纸粘贴严禁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107胶)。木地板及其它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阻燃剂不得含有可挥发氨气的成份。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脲醛泡沫塑料不宜作为保温、隔热、吸声材料。在施工要求方面,住宅装饰装修中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不得使用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严禁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严禁在室内用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住宅装饰装修施工时应注意充分通风。进行人造木板拼接时,除芯板为E1级外,应对断面及边缘进行密封处理。
杨宝祥认为,防止室内空气污染还应从源头做起,即在设计、工艺、材料几个方面加强防范。同时,加强室内通风非常关键,几大主要污染物质通过加强通风都可以解除。
政策执行:空气质量后处理遭遇技术难题
室内空气污染是伴随着科技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更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出现的问题,在防范的同时出现了室内空气质量超标应如何处理是目前许多专家正在攻克的技术难关。
据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杨宝祥介绍,对于室内空气有害物质超标的后处理问题,目前有两种方法:即物理性捕捉和吸附性过滤。
杨宝祥说,由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来源不确定,有的是从建筑物本身释放出来的,有的甚至是从土壤中释放出来的,因此无法完全保证在装修建材和施工工艺均合格的情况下室内空气质量不被破坏。目前市场上售有含光触媒物质的甲醛捕捉剂,可以暂时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另外,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正在研究一种可以吸附有害物质的涂料,这种方法也可以对空气起到一种持久性的净化作用。
杨宝祥还说,对于市场上类似清香剂等的甲醛捕捉剂一定要慎重使用,一些不法商贩用加水和香水的喷雾器向含有较高甲醛含量的家具喷洒,由于甲醛是溶解于水的,因此造成甲醛含量达标的假象,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有一些含其它化学成分的甲醛捕捉剂不但没有消除甲醛,反而腐蚀了家具。
因此,杨宝祥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新居的时候,一定要在装修材料和装修公司的选择上慎之又慎,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细节问题。为防止消费者遭遇空气质量后处理的难题,天津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装修方案和净化环境的材料样品,以保证消费者营造一个清新舒适的家居环境。(图/文 北方网记者/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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