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和国务院多年来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正在推进的农村税费改革也正是以此为第一要务。然而,率先进行改革的一些地方却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又开始向农民乱收费。他们为何明知这根“高压线”碰不得,却还要铤而走险?
付井村冀明国:“附加少、债务重,不找农民我找谁。”
安徽省霍邱县高塘镇付井村因擅自加重农民负担,且组织村组干部上门征缴农业税费,日前被有关部门查处。
田大英、刘凤祥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虽然拿到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和农业税费纳费通知单,但村里在催收2002年度税费时,完全将这个卡、单置之一旁,而是把各种税费捆绑起来,按每人110元的标准征收。按这个标准,等于从每个农民头上多拿走了30多元。
付井村村委会主任冀明国承认这样做违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但他觉得“自己也是一肚子苦水”。“我们村2000多口人,基本上靠务农、打工为生。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里可用的资金除了农业税附加满打满算是2.8万元外,不再有任何其他来源,靠这点钱,村级三项支出(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根本没办法保证。实际上,最近3年,村组干部没能从村里拿到一分钱报酬。”
“村里欠下的债务负担更为要命。”冀明国说:“付井村的各种债务多年累积下来,总额约40万元,而且一般都是利息二、三分的私人高利贷,债主几乎天天上门催逼,一刻不得安生,这次到农民家里清缴税费,就有债主跟着一同前往。”
“村子要转,债务要还,不找农民我找谁?”冀明国问。
(采访附记: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干部说,按税改政策,一是绝不允许乡村干部上门征缴税费,擅自加码更要严肃查处;二是安徽省为缓解村级财力困难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省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补贴到村等;同时规定税改后不允许再出现新的负债。但从付井村的财务情况看,它在安徽省税改后的第二年即新增负债约17万元,偿付债务利息高达5万多元。)
塘南村王焕仓:“改革初期后遗症,钱只能从农民头上拿。”
肥西县严店乡塘南村农民去年以来连续赴市、县上访,反映村里对拖欠税费的农民征收严重超标的滞纳金等问题。
村民王世江向记者出示了这样一张收据:他在2000年夏秋两季先后拖欠税费420元,到2001年就收取滞纳金84元,2001年的夏季税费拖欠,到年底滞纳金达到21.5元。而在王世江的“安徽省农业纳税通知书”上清楚地写着:“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滞纳税款总额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塘南村村委会主任王焕仓对此直言不讳:“收取标准是每拖欠100元就罚款20元,这样做确实违反了政策规定,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他说,税改后各种收入渠道被堵死了,税费一拖再拖,乡里连发工资都有困难。尤其这两年外出打工人数增多,全村有30多户农民举家外出打工,抛荒耕地200多亩,这部分税费基本没办法征收。但农业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完成。在农民拖欠税费的情况下,不足部分只得靠村里预先借债来填平补齐,村里因此累积负债20多万元。“但九九归一,钱最终还得从农民头上拿。”
当记者征询为什么在征缴2002年的“预收抗旱排涝电费”时,塘南村在乡里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又加收了10元?王焕仓说,2000年刚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时,塘南村上报的计税土地面积为2998亩,但二轮承包的实有土地面积只有2740亩,空报的258亩承包地的农业税费,只有分摊到各家各户。由于这个原因,不只是“预收抗旱排涝电费”一项,塘南村农民承担的所有农业税费都因此水涨船高。王焕仓说:“这是一步错,步步错,明知因此加重了农民负担,现在要彻底纠正也很难。”
(采访附记: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塘南村典型地反映出当前农民负担反弹的特点和动向。一是改革初期政策把关不严,形成后遗症,农业税计税面积大于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农业税计税常产过高等均属此类;二是《农业税纳税通知书》《农业税完税证》《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开具不规范,甚至借此给加重农民负担行为披上一层合法外衣;三是来自行业性的乱收费,如农民建房、农机、水电等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点领域。)
肥西县两名校长:“不收费怎么办学。”
来自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信息显示,自2002年上半年开始,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逐步上升,已占安徽省涉农收费举报总量的七成左右。
在肥西县高刘镇二中,校长徐德群坦陈,上学期他们是按每个学生280元的标准收取的学杂费,与税费改革前的收费标准基本相当,远远超出了安徽省规定的140-160元的中学收费标准。在肥西县聚星小学,校长李忠胤也告诉记者,每个学生不足100元的小学收费标准仅仅在2001年下半年执行了一个学期,然后就恢复了农村税费改革前每学期160-180元的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为何屡禁难止?徐德群说:“首先是收费标准制定过低。我们这儿在校学生1490多人,在岗教职工66人,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每学期再节省也得十几万元。但按现在规定的标准,每个学生每学期的杂费只有70元,这笔钱能维持运转已经勉为其难,建设和发展根本无从谈起,更不要说偿还前几年基础设施建设遗留下的大量债务。
更重要的是教师的收入压力。徐德群、李忠胤说,税费改革前很长一段时间,农村教师工资的四项基本工资由乡镇负责,地方补贴则依靠学校收费自行解决――实际就是靠向农民多收费来解决。2001年9月以后,安徽省为确保工资发放,将农村教师工资统一上划到县级发放,但鉴于各地地方财力不同,同时明确确保的只是四项基本工资,地方补贴仍由各地视实际情况决定。
李忠胤说:“县、乡财政现在都很困难,怎么可能拿得出这部分钱?要么就是每人每个月少拿200多元,这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村教师工资总额的1/3;要么就违反政策提高学杂费收取标准。”
徐德群说:“尤其让大家心理不平衡的是,有的地方教师工资缺口没人问,公务员的工资却由财政上补足了。教师有怨气,校长更为难。想来想去,只能自己想办法,重新回到收费的老路上去。政府既然在财政上不能补贴,对我们收费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至形成这样一个恶性怪圈:乱收费-被举报-退赔-再收费。”
(采访附记: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要务,经费不足绝不是向农民乱收费的借口。安徽省为解决税改后的经费不足等问题,已经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化解历年拖欠工资、将农村教师工资收归县级发放等等,但限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新体制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事实上,既使在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领域乱收费屡禁难止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通过采取措施,如坚持“公务员和教师在工资政策面前一律平等”等,已经有效制止住了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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