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地税河东区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纠正了某商场借口打折商品不给消费者开具购物发票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税务部门告诫商家和个体经营者不要在发票上做手脚,同时提醒消费者要理直气壮索要发票。据悉,针对目前一些商家存在的问题,税务部门正在开展节后专项检查,督导经营者管理和使用好购物发票,对拒不开具发票的商家和经营者给予处罚。
春节过后,众商家采用的打折、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愈演愈烈。然而,商品一旦出售,一些商家却以打折为由,借故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不仅使打折促销变了味,而且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逃避了纳税义务。近来地税部门接待和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其中主要问题集中在,一些商家口称发票用完,给消费者出具提货单代替发票实行三包;一些经营者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另外收取“开票费”;甚至一些商家干脆不给打折或返券商品开具发票。
购物不报销有没有必要索要发票?对此税务人士指出,发票记录了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是税务部门征税的依据,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的合法凭证。我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都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发票做了明确规定,不开发票和不要发票都是背离法规的行为。商品打折的商家要如实记录经营情况,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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