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持刀具及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先后四次趁夜色蒙面闯入油井值班室,控制住值班人员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油罐车抢劫原油近三十吨。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赵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中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赵某与同伙刘某等人,驾驶汽车窜至大港油田某号井,分别持自制片刀和仿真手枪,蒙面闯入看井人值班室内,对三名值班人员进行威胁恐吓,并用尼龙绳将三人捆住,用胶带将三人的嘴和眼封住。随后几名被告人将事先联系好的油罐汽车带至井场,抢得原油七吨,共计价值10437元。第一次得手后,几名被告人又实施同样的作案手段,先后三次实施抢劫,共计抢劫原油近三十吨。检察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中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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